“華為與思科雙方已商定將繼續(xù)搜集證據(jù)和相關材料,并將在半年內避免通過庭審方式解決這起知識產權糾紛。”昨天下午,華為的代理律師、美國海陸國際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Robert Haslam向記者透露了這起中美最大IT知識產權糾紛的最新進展。
據(jù)Robert Haslam介紹,自2003年10月份,華為與思科雙方達成協(xié)議,用半年的時間收集和審查相關證據(jù),結果到了今年4月份,這項工作仍未完成。于是雙方繼續(xù)約定,將該工作再延長半年。“雙方都希望在開審之前把爭端解決,不至于由法院作出判決?!盧obert Haslam肯定地說。
對于記者提出的華為與思科是否將在庭下達成和解的疑問,Robert Haslam與他的同事,美國著名知識產權訴訟律師嚴積誠和該律師中國業(yè)務主席溫嘉旋低頭商議后表示,由于華為與思科簽署了相關嚴格的保密協(xié)議,因此,有關案情的具體進展和前景,雙方都有保密的義務,不便多言。
不過,Robert Haslam稱,作為商人,他們總是希望更快地去解決糾紛,希望做一些確定的事情,無論雙方將達成何種協(xié)議,總是比由法院做出一個不確定性的判決要好一些。
據(jù)了解,2003年1月23日,思科公司正式起訴中國華為公司及華為的美國分公司,要求華為停止侵犯思科知識產權。思科的訴狀包括以下四個要點:抄襲思科IOS源代碼、抄襲思科技術文檔、抄襲思科公司“命令行接口”以及侵犯思科公司在路由協(xié)議方面至少5項專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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華為洋律師“點撥”中國企業(yè)
對于中國公司如何避免類似的知識產權糾紛,Robert Haslam提出了三條建議:一是在企業(yè)內部建立知識產權保護體系,將知識產權風險最小化;二是關于商業(yè)秘密方面,應制定相應的使用制度;三是在專利方面,企業(yè)應該保留專利創(chuàng)造的全過程的紀錄。
“不必因經(jīng)驗上的不足而不敢應訴,否則只會有越來越多的官司落到你的頭上?!盧obert Haslam忠告中國企業(yè),他說,只要準備充分了,對方就會考慮跟你打官司是否值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