Google部分和解比利時侵犯版權官司 但仍然有麻煩
2006-12-01 近日,Google宣布它已經(jīng)與二家組織達成了內容共享交易,部分和解了在比利時的一起版權侵犯訴訟。
但是,以版權保護機構Copiepresse為代表的比利時語報紙仍然要求,Google必須在支付版權使用費或得到許可后才能使用它們的內容。一名法官已經(jīng)表示將在明年1月初作出裁決。
法語媒體版權保護機構SCAM和Sofam已經(jīng)不再支持Copiepresse的起訴。
Google的女發(fā)言人杰西卡表示,Google對于SCAM和Sofam撤回訴訟感到高興,但堅稱這一交易并非是新達成的,是與版權保護機構談判的一部分。她說,我們不會披露詳細資料。她拒絕披露協(xié)議是在何時簽署的,除了披露協(xié)議將允許Google“廣泛地使用內容”外,也沒有披露協(xié)議的其它具體內容。
9月份,一家比利時法院做出了對Google不利的裁定。法官要求Google從其新聞索引中刪除這次案件牽涉的報紙內容,并揚言會對它課以每天130萬美元的罰款。
Google的律師堅稱,顯示新聞標題、數(shù)行內容、指向原創(chuàng)內容的鏈接并不觸犯法律。但Copiepresse表示,由于免費向用戶提供舊的內容,Google損害了作者的權利。
這并非是Google與內容提供商之間首次發(fā)生沖突。法新社就起訴了Google,要求獲得至少1750萬美元的賠償,它認為,Google的服務免費地復制了其付費內容。Google已經(jīng)與美聯(lián)社達成內容共享協(xié)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