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5月24日,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發(fā)布公告:中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已于2020年10月17日表決通過了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〈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〉的決定》,修改后的專利法將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。因專利法實施細則尚在修改過程中,為保障修改后專利法的施行,國家知識產權局制定《關于施行修改后專利法的相關審查業(yè)務處理暫行辦法》,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。
現(xiàn)將該暫行辦法的內容要點整理如下,以供參考。
外觀設計:
1.自2021年6月1日起,可以提交部分外觀設計專利申請。
2.自2021年6月1日起,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可以要求國內優(yōu)先權。
3.申請日為2021年6月1日及以后的外觀設計專利,其保護期限為十五年。
流程:
1申請日為2021年6月1日后的發(fā)明和實用新型申請,可以在優(yōu)先權日起16個月內提交在先申請副本,外觀申請仍為申請日起3個月。
2.申請日為2021年6月1日后的專利申請,如果有在國家出現(xiàn)緊急狀態(tài)或者非常情況時,為公共利益目的首次公開的情形,可以在6個月內通過紙件形式請求不喪失新穎性寬限期。
3.自2021年6月1日起,專利的初步審查、實質審查、復審程序中要審查誠實信用原則,以及發(fā)明是否涉及原子核變換方法和所獲得的物質。
藥品專利:
2021年6月1日起,對于新藥相關發(fā)明專利,專利權人可以在獲得新藥上市許可之日起3個月內,通過紙件形式請求補償專利保護期,補償期限不超過五年,新藥批準上市后總有效專利權期限不超過十四年。
專利權保護和實施:
1.自2021年6月1日起,被控侵權人可以請求專利局出具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評價報告。
2.自2021年6月1日起,可以請求開放許可。
3.授權公告日為2021年6月1日后的發(fā)明專利,如果授權公告日距離申請日起超過4年,且距離實質審查請求日起超過3年,可以在授權公告日起3個月內通過紙件形式請求補償專利保護期,但申請人導致的不合理延遲除外。
相關閱讀:國家知識產權局《關于施行修改后專利法的相關審查業(yè)務處理暫行辦法》的公告(第423號)
(來源:集佳知識產權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