伊朗知識產(chǎn)權局(簡稱IIPO)近期公布了一系列適用于所有在伊朗已授權、申請中以及將提出申請的PCT案的措施,該措施于2018年5月30日生效。主要內(nèi)容包括以下:
一、專利保護期限
PCT申請的專利保護期限是從PCT申請日起20年,而不是伊朗申請日,IIPO將下發(fā)通知至所有的已授權專利,以改正該錯誤。
二、年費
PCT申請的專利年費是從PCT申請日起算,申請人需要支付所有錯過的年費,這樣的話,在2018年5月30日起提交的PCT專利申請也應另支付年費。所有在2018年5月30日前提交的PCT申請及已授權的PCT專利都應在繳納下一次年費時補齊所有錯過的年費。所有在注冊程序中的PCT申請都應在IIPO進行授權公告前補齊所有錯過的年費。